数理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
缺额:数学物理方向1人
调剂系统开通时间:5月20日0时----5月20日12时
联系咨询电话:18765900217
数理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为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优化研究生生源结构,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9〕6号)文件和省招考院要求,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现将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公布如下
一、调剂的基本条件
(一)符合学校当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学院调剂要求。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总分310分及以上。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五)未考统考科目的考生不能调入设统考科目的专业,如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不能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但经济类联考可以与数三互调。
(六)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合格学术型考生可以调剂到专业学位,专业学位如果调入到学术型专业,统考科目必须完全相同,即初试科目为英语一的可以调入学术型专业,考英语二的考生不允许调入到设置英语一的学术型专业。
二、调剂程序
(一)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校内调剂)必须通过“调剂系统”完成。
(二)调剂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回复,逾期不回复的视为放弃。
(三)接收调剂的考生应在学校安排的时间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的视为放弃。
(四)调剂志愿的考生通过复试且拟录取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的,学校将在研招网进行待录取操作,并按要求进行确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调剂志愿考生通过复试但拟录取专业与调剂专业不同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填报调剂志愿,并按要求进行确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调剂原则
(一)经差额复试后淘汰的一志愿考生,在国家调剂政策允许范围内,可结合考生意愿在我校相关、相近专业间进行调剂,在调入专业仍视为一志愿考生,原专业复试成绩可认定为拟调剂专业的复试成绩;
(二)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学科或专业的,虽未达到该专业学院制定的复试基本要求的一志愿考生,但符合上述第二款条件的,可结合考生意愿在我校相关、相近专业间进行调剂,在调入专业仍视为一志愿考生;
(三)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不作为遴选依据。
(四)不接收同等学力生源报考调剂。
四、调剂复试办法
(一)复试方式与内容
1、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
2、复试内容及要求:
根据学科特点,数理学院接收调剂的数学一级学科下的数学物理物理专业采用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潜质等方面进行考核。复试总成绩为100分,考核方式主要为面试,复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复试成绩不合格(总分低于50分)不予录取。
(1)复试内容
复试专业测试:满分为40分,采用面试方式随机抽题,面试小组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
专业综合面试:满分为40分,包括专业素养、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
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实际应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应试题目,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为20分,直接计入复试成绩。
(二)、资格审查及复试名单确定
对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学院要对以下材料进行审查:
1、初试准考证;
2、身份证;
3、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
4、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说明:报考MBA的本科毕业生,其本科毕业证书应在2017年9月1日前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应在2015年9月1日前颁发。
5、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证明等。
6、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以毕业的考生:提供成绩单。
7、《青岛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思想道德考核表》,要求考生所在单位盖章。
8、“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入伍批准书》(个人档案中存放)和《退出现役证》。
以上材料需要通过网上提交,提交方式及要求另行通知。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复试前必须进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经学校统一组织的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凡未经学校统一组织的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参加复试审查。
(三)关于复试程序的实施措施
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对所分管的院系全权负责,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解决复试录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根据专业方向和招生人数等实际情况,以硕士点为单位成立相应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5名以上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该考生的复试工作。不论采取何种形式进行复试,复试小组均须依据各院系复试细则的要求,拟定多套难度相当的试题组成试题库,保证试题难度相对统一,制定详细的评分标准,在复试中做好记录,写出评语。复试期间,应增强复试录取工作透明度,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做到工作程序公开、录取标准公开。
复试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
复试、录取举报受理部门及电话:
数理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0532-88958923
数理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0532-67781241
本办法由数理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